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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督察大隊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處分日期
2023/08/11
罰鍰金額
NT$12,1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110年12月16日及17日派員會同相關單位查察,經於繞流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一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09
罰鍰金額
NT$1,3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4月8日派員至廣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督察,經於該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送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23
罰鍰金額
NT$1,35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本署107年8月1日派員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查本開發案施工期間未執行部分期程之環境監測;本署108年3月5日續查,本案建築物實際開發規模與環說書內容不符,未依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
處分日期
2020/04/15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8年3月14日派員執行「明台國際高爾夫球場變更籌設面積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查本開發案開發面積與環境影響說明書不符,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
處分日期
2019/12/19
罰鍰金額
NT$3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5月17日派員至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督察,並於該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34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5月28日派員至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督察,並於該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1,9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5月30日派員至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督察,於廢水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7/25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馬祖南竿機場新建工程」開發案前經本署於107年5月29日裁處新臺幣30萬元整,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屆期未向本署提出改善完成之報告或證明文件。本署再於108年3月19日派員執行本開發案環評監督,經現勘開發場址之航廈等設施設置情形,仍與原核定之環說書內容不符,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108年1月2日派員至永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督察,發現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致污染水體,惟未於事故發生後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4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108年1月2日派員至永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督察,並於廢水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7/05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7年7月19日派員執行環評監督,發現本開發案自104年4月1日營運迄今尚未佈設輸送帶基地平台,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