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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7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7/29
- 違規日期
- 2022/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5條之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所屬清除許可車輛(車號:231-UZ、4997-L9、5879-MU、6718-KN、899-BJ),未依規定於111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提出操作審驗,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5條之8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里健康路二段三二之三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里健康路2段32之3號4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