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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90005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9/09/17
違規日期
2019/04/22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8年4月22日派員於貴公司苗栗廠進行M11製程法規符合度夜間查核作業,查貴廠未依許可證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缺失如下:1.吸脫附及冷凝設備(AN02)廢氣處理量為0,廢氣出口濃度為500ppm,與許可核定不一致。2.洗滌塔(AN01)無監控儀錶,與許可核定不一致。3.現場無操作紀錄項目:(1)洗滌塔(AN01):廢氣處理量、廢氣出口溫度、液位比、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2)洗滌塔(AO10):廢氣處理量、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3)裝載場(L111、L112):有無連接蒸氣平衡系統、裝載物料、操作時間、裝載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三○一號七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福安里福星二四六、二四六之三號
統一編號
11384806
更新時間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