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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27
- 處分日期
- 2024/10/26
- 違規日期
- 2024/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埔口派出所於本縣轄台61線南下121公里出口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B-1825(子車:12-S9,吳晉宏)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R-0503,磚塊、水泥塊、磁磚等),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營建混合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另業經高雄市政府環境報護局查核回復,貴公司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R-0503),未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九如四路五七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通霄鎮台61線南下121公里出口處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