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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牧場

文號
40-112-11001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11/14
違規日期
2023/10/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於埤頭鄉彰興路422號從事飼養雞隻,經本局112年10月6日現場稽查,場內曝曬區確有露天曝曬雞糞之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10043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埤頭段七六三之五四、七六三之五五、七六三之九一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埤頭鄉彰興路422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