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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13
- 處分日期
- 2017/08/08
- 違規日期
- 2016/09/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劉○○於105年8月31日離職,另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蔡○○及許○○於105年9月30日離職,惟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皆未於前開專責人員離職起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所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依據經濟部105年11月22日經授商字第10501261630號函同意貴公司與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貴公司為存續公司(併購基準日:105年10月20日),即臺灣綠醇股份有限公司前開違規事由,貴公司應概括承受。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