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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冠國際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2-09006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3/09/07
違規日期
2023/04/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放置大型廣告物(建案名稱:有昕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央里中山路二巷一一四號五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新生路1092巷旁號誌桿
統一編號
5411759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