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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畜牧場

文號
30-110-06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6/03
違規日期
2020/08/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8,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1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550mg/L、懸浮固體:30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600mg/L、懸浮固體:150mg/L),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同年8月28日前改善完成在案;臺端於同年8月24日向本府提送水質改善證明文件,本局於同年8月31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複查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04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4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村槺榔段下槺榔小段二六六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槺榔里槺榔路312巷2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