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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鴻染整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1003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1/27
違規日期
2018/10/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廢水經廢水調整池、冷卻塔、活性碳等程序處理後,最終以水槽貯留後再回收至製程使用,惟未取得本府核發廢水貯留許可逕行貯留廢水回收使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三七、三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39號
統一編號
2802476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