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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17
- 處分日期
- 2019/03/07
- 違規日期
- 2019/02/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本市三民區自由一路與同盟一路承攬寶珠溝排水工程作業有明顯揚塵逸散,經本局派員於108年2月22日14時53分至上述作業場區周界稽查,經查施工場區為裸露泥沙地面,工地出入口雖備有一台水車,惟未發現有灑水作業,現場亦未設有效防制塵土飛揚之設備或措施,致施工作業區產生明顯揚塵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里竹圍東街一八二巷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與同盟一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