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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3-100008
- 處分日期
- 2014/10/05
- 違規日期
- 2014/05/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5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6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3年12月22日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封閉溢流口之照片、放流口已設置告示牌、廢水處理單元槽體名稱已標示完成之照片及依許可登載頻率執行污泥清運或辦理變更之相關證明文件,送請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第18條授權訂定之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52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竹營里美寮路二段六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美寮路2段64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