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南投縣
  3. 松圃農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松圃農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70007
裁罰機關
南投縣
處分日期
2019/07/09
違規日期
2019/06/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辦理縣長受理民眾陳情臭味污染案件現場稽查,本局相關科室10:50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稽查時天氣陰雨。2.於該廠大門外北原路往兩側100公尺周界巡查並無發現聞到臭味,廠內有一名工人進行酵素噴灑抑制臭未發散,廠房已加裝自動散水設備並裝設大型約5公尺長寬之半透明塑膠拉門及藍色帆布以隔絕臭味逸散。3.查該該廠原物料來源R-0902食品加工污泥係台灣卜蜂、臺隆企業、南僑油脂等3家工廠,總量為317公噸,R-2401菇類培植廢棄包約200公噸,其餘核可再利用項目尚未收受再利用處理。108年5月肥料出貨量共計3240包(81公噸),現場進行採樣三瓶採樣位置,如附件示意圖。4.本局前於108年5月23日辦理現場稽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39條規定,予以告發,通知陳述書尚未送達行為人,亦未完成行政處份程序。5.現場請業者避免收受易產生臭味之再利用廢棄物,廠內肥料製造程序如與核准許可內容(含廠區配置圖或設備等)不相符或異動時,應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申請。6.該公司收受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方式(現場翻堆)及廠區配置圖未依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予以告發,並經代表人陳照明確認無誤。7.本案後續將依廢棄物清理法暨其相關規定辦理。以下空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南投縣國姓鄉北港村北原路六八之三號
違規地址
南投縣國姓鄉北港溪段55-12地號
統一編號
4296593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