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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1-12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12/13
違規日期
2022/01/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罰鍰金額
NT$4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科工廠(管制編號D32A0195)係從事平板印刷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平板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1466-00號),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11年1月6日執行督察時、貴公司廠內M01製程正常運作中,經查發現:拆除固定污染源平版印刷操作程序(下稱M01)M01之表面處理機(下稱E002)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吸附設備(下稱A001)廢氣出口管路與出口溫度監測儀錶,未維持正常運作(A001出口無管路,出口端管路及出口溫度監測儀表拆除放置於樓頂),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期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顯宮里科技一路二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科技一路二六號一樓
統一編號
6956484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