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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星有限公司

文號
22-114-04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4/07
違規日期
2024/09/15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並檢附佐證監視畫面,經本局審視證影片並派員前往本市前金區民生二路80號工地稽查,貴公司坦承確實於113年09月15日12時42分使用砂輪機進行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武慶一路二之六號九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民生二路80號工地
統一編號
85121856
更新時間
2025/05/04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