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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5/22
- 違規日期
- 2025/04/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1級:90%, 2級:70%)(3)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4)監測錄影紀錄:未設置防制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第1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正段一九地號,中正段二○地號,中正段二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坑菓段0002之0000地號、大園區三民段0006之000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