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愛光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120020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違規日期
- 2018/11/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1月2日稽查發現,計有2項缺失,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說明如下:(一)塑膠製品通過2台電熱乾燥裝置的廢氣,經由未經許可之排放管道排放至廠外,與許可證製程流程圖不符。(二)107年4月至107年10月洗滌塔A301及A401,濃硫酸補充數量不足及未依許可證內容補充濃硫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內環南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加工出口區內環南路三○號
- 統一編號
- 7602505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