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8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8/05
- 違規日期
- 2020/1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於109年11月至111年5月網路申報廢棄物區間,250059金屬表面塗裝程序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 (C-0301)於109年11月至111年4月期間貯存業超過1年未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路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路二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