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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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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1-114-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2/11
- 違規日期
- 2024/05/22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目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5月22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三1(本市三民區莊敬路9號)採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總菌落數190 CFU/m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最大限值100 CFU/mL,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及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目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莊敬路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