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區管理處
- 文號
- 31-100-050001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11/05/03
- 違規日期
- 2011/04/01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4月11日。
- 裁處依據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0年4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自來水直接供水點(三星鄉大洲村上將路二段636號)稽查水質,現場檢驗結果自由有效餘氯測值(第一次:0.04 mg/L、第二次:0.06 mg/L)均未達「飲用水水質標準」所訂限值範圍0.2mg/L~1.0 mg/L之規定,核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條例第24條及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整罰鍰。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金山西路二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大洲村上將路二段636號
- 統一編號
- 4054464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