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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昕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20-105-0800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8/24
違規日期
2016/07/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於105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包含符合排放標準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日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2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宜欣里富宜路三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宜欣里富宜路三一號
統一編號
2501037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