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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2/04/11
- 違規日期
- 2022/03/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勾稽發現貴公司111年1月份申報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貯存量為17.33公噸,與現場情形(量)不符;另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貯存量於勾稽期間皆申報為'0',惟查現場有數桶貯存量亦與現場情形不符,且C-0301貯存區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時並無明顯區隔,與一般事業廢棄物一起貯存,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3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另查貴公司110年10月12日公司登記資料負責人為林○○,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樵治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同法第52條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六堵里工建路二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六堵里工建路二之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