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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韶有限公司

文號
32-106-120003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12/19
違規日期
2017/08/31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提送之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經本局審查以書面通知補正5次,屆期仍未完成補正。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備內街四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備內段1519、1520等2筆地號土地(控制場址)
統一編號
706282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