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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豬牧場

文號
40-110-080017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8/13
違規日期
2021/02/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10年2月19日時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發現有貯存、堆置禽畜糞之情事,惟該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之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依法告發。2.經查該場廢污水排放許可未到期(自108年10月23日至113年10月22日止)。3.已告知業者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4.另告知業者應加強相關防制措施,並遵守環保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土庫鎮新興段七三九地號,新興段七四○地號,新興段七四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土庫鎮興段七三九地號@PB@新興段七四○地號@PB@新興段74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