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8-02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違規日期
- 2019/01/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院區產出之ㄧ般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與清除業者(昇鴻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書面契約。另查產出之醫療用廢塑膠(廢藥水桶)未依規定登載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即逕行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一○三七、一○三九、一○四一、一○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105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