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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6/22
- 違規日期
- 2022/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勾稽甲將環保工程行111年1月至10月環境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並與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焚化廠)及中區資源回收廠(岡山垃圾焚化廠)進廠紀錄比對後,發現111年2月至6月、9月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有清運量申報錯誤、漏報、廢棄物代碼申報錯誤之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寶興里建興路八一之一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81-1號6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