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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10031
- 處分日期
- 2019/11/27
- 違規日期
- 2019/10/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廠係從事耐火、黏土建材及其他陶瓷製品業,本府108年10月7日派員會同貴廠人員前往作業現場查核時,現場製程作業中,其製程為:原料(氧化鋁粉、陶瓷粉)→秤料過磅→配料→擠出成型→烘乾(100°C)→燒結(1500~1600°C)→切割陶管→成型陶管。二、查貴廠人員表示無法提供107年度所有製品總實際產量,故以107年度原料(氧化鋁粉、球土、高嶺土、碳化矽)總使用量合計548.594公噸,估算所有製品總實際產量約548.594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四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陶瓷製品製造程序」。貴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貴公司桃園廠「陶瓷製品製造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9年12月24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工業一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一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