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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60056
- 處分日期
- 2018/06/29
- 違規日期
- 2018/05/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部分之酸鹼廢水及鉻系廢水混和收集後抽送至廢水處理廠之鉻系廢水貯池,該廢水收集方式及流向與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符;另查貴公司廢水處理廠污泥重力式濃縮池上層液以泵浦搭配軟管抽至酸鹼廢水貯池及於中和放流池設置消泡劑貯存桶及添加消泡劑,亦與許可內容登載事項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七二六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726巷50號(原: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36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