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1/11/07
- 違規日期
- 2021/04/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製程產出貼有標籤紙之廢塑膠膜、袋等廢塑膠混合物交予本縣田尾鄉振璋企業社回收處理,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且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4月22日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北口村中山路二段七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民族路21號(警察局民雄分局民雄派出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