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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東小吃店

文號
45-109-11000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0/11/23
違規日期
2020/03/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東東小吃店(李家刀削麵館北新分店)屬有店面之餐飲業,其營業場所內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提供免洗餐具(塑膠類免洗碗及碟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一(八)、二(二)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四○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297巷37號
統一編號
1006644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