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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三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21-106-12003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12/19
違規日期
2017/12/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MV-749)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8%(適用出廠日期1993.7.1~1999.6.30排放標準煙度4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通知限期檢驗,惟檢測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爰依同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規定裁處。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第63條規定限期於107年2月2日期限內完成檢測合格,逾期或經檢測不合格者,將依法告發。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寶慶里南平路四七二號一樓
違規地址
統一編號
8954905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