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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20014
- 處分日期
- 2017/12/21
- 違規日期
- 2017/11/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8日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污防制稽查,發現貴公司室內堆置廢鋼鐵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堆置場,現場正進行進料輸送作業,雖有裝置帆布,惟未確實做好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里南廍一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