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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40005
- 處分日期
- 2025/04/25
- 違規日期
- 2025/02/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業,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14年2月1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至現場稽查時,由事業代表全程陪同,查畜牧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登記飼養頭數999頭,畜牧場內有飼養豬隻且有廢(污)水產出及貯留行為,惟貴場搭排已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112年9月28日農水雲字第1126606929號函廢止,因未能取得搭排,無法核准許可,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亦於113年12月25日逾期,且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證(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頂蔦松段四三三之七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天保段100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