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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5000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5/07
違規日期
2018/01/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現場刻正進行底部土方開挖及工地上方噴漿作業,因廢水以抽水馬達抽出,再由pvc管線將滲出地下水排放至廠外溝渠,最終續流至東門溪,本案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里中平路一○二號一一樓之一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中華段818-36地號(和平路1105號旁)
統一編號
431312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