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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5/05
- 違規日期
- 2022/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林內段162地號等48筆土地之新厝里堆置場進大門右側處貯存咖啡色堆置物,經本局107年5月28日派員稽查,並對系爭堆置物進行採樣經TCLP檢驗結果,總鎘為1.58mg/L,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規定之溶出標準(標準值:1.0mg/L)。另本局107年7月1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進行採樣,其中採樣點第3點及第6點樣品(編號:107079及107082)經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檢驗結果,總鎘分別為1.2mg/L及1.08mg/L,亦超過溶出標準,系爭堆置物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鎘及其化合物(總鎘)),貴公司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建業路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