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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4/08
- 違規日期
- 2023/12/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本縣頭城鎮拔雅路20之1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非屬水污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查獲該公司逕將事業運作過程中廢水排入廠外水溝,經採樣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88 mg/L,參考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2,650 mg/L,參考限值:100 mg/L),其所排放之廢水已有影響地面水體品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22日改制環境部)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25號公告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拔雅里拔雅路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拔雅里拔雅路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