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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39
- 處分日期
- 2024/12/19
- 違規日期
- 2024/07/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7月10日及9月3日至貴公司執行2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區現場污泥貯存量前後分別約為10袋及100袋,勾稽貴公司112年1月迄113年6月上網申報資料,皆未依規定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之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南二路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里工明南二路5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