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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15
- 處分日期
- 2022/04/15
- 違規日期
- 2019/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1月24日督察,發現貴公司更名前為台灣莊臣欣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至109年期間,收購廢鉛蓄電池後,交由群禾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屏南廠及建信資源科技有限公司破碎及熔煉處理,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二條(附表二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二二一號九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21號9樓之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