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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全鐵絲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10005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10/31
違規日期
2017/07/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許可文件申請使用自來水,惟現場查核製程有使用地下水(有水井列管),經比對自來水單與申報水量確實有落差(105年上半年1~6月,自來水單為301度,定申報水量2329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磚磘里彰草路五八二巷一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彰草路582巷12號
統一編號
5927216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