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1-108-090216
- 處分日期
- 2019/09/26
- 違規日期
- 2019/05/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24日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案件,派員至新營區埤寮里中正路430巷125之12號稽查,發現貴行於場地內回收貯存廢機動車輛,屬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完成,即逕行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清除場內廢機動車輛。限改日期:108年1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五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埤寮里中正路四三○巷一二五之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埤寮里中正路四三○巷一二五之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