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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2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2/11
- 違規日期
- 2024/10/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24日派員前往臺端位於本市大溪區復興路一段218巷251之1號廠房稽查,經查廠房周界土地表面見有明顯摻雜燃木鍋爐燃燒廢木材產生之「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199),惟臺端自行將上開廢棄物清除並堆置於自家土地作堆肥使用,未將該廠燃木鍋爐燃燒廢木材產生之「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199)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福安里三層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復興路一段218巷251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