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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文號
30-106-06005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6/20
違規日期
2017/03/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會於桃園區民光東路南崁溪(天助橋)旁從事區域重劃工程,稽查發現貴會將工區廢水抽至沉澱池,惟因沉澱效果不佳致未能有效處理,廢水經工區涵管續流污染南崁溪水質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一一號二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右側工區(民光東路天助橋旁)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