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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10009
- 處分日期
- 2017/11/17
- 違規日期
- 2017/09/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6年9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進行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製程編號:M01)操作許可證稽查發現,貴公司作業中木材經破碎機破碎後堆置於廠內經由提運機送入鍋爐,廢氣經由旋風分離機收集後再由水洗設備處理排放大氣中,新增破碎機、堆置場、提運機、水洗設備,與所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上四村中正西路八九巷三○號及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上四村中正西路八九巷三○號及三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