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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9001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9/09
違規日期
2019/08/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廠內產出之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已於108年3月20日委託合格廠商清理,並取得妥善處理證明,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未於事業廢棄物清除出廠前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及輸出情形即進行清理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二鄰中興路九三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中興路九三六號
統一編號
8640640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