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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100012
- 處分日期
- 2020/10/16
- 違規日期
- 2020/05/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533-03號),惟現場109年4月及5月之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均未依規定記錄每日藥品添加量及操作參數pH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六五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六五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