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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2/11/08
- 違規日期
- 2022/06/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75,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1年6月2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正進行廠房拆除及整地工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限期貴廠111年6月19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1年6月23日派員至貴廠複查,稽查時作業中,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缺失改善:(1)第5條:未有設置營建告示牌,缺失點數4點。(2)第6條:簡易圍籬未緊密相連,缺失點數4點。(3)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4)上述缺失共計12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75500元整,貴公司已於112年6月12日繳納新臺幣5萬元罰鍰乙筆,剩餘12萬5,500元罰鍰尚未繳清。限改日期:111年07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里電研路一九○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電研路190巷10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