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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5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違規日期
 
                - 2020/02/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94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稽查鳥松國小北側曹公圳發現有油污污染,經循線稽查發現係由貴公司廠內所排放,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人員表示進行重油槽吊掛件業不慎造成重油儲槽破裂,造成10公噸重油儲槽內重油及油泥洩漏至廠區雨水溝排出廠外流至曹公圳,現場經本局通知派員清理油污後,已於109年3月2日複查改善完成;另查公司於前述事故發生後並未進行緊急措施防堵油污擴散,亦未進行通報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4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同路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坔埔里大同路五之一號及神農路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