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昌鐵工廠
- 文號
 - 21-113-070015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7/10
 - 違規日期
 - 2024/05/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陳秋香(即錦昌鐵工廠)所有車號178-VR車輛於113年5月7日8時2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北堤,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限於113年7月26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孟春里臨江路九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北堤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