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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02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2/21
- 違規日期
- 2016/12/07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5年12月7日經環保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原申請毒性化學物質『間-甲酚』(凡立水)20~40%W/W經本府於96年12月28日以府環衛字第0967802003號函核准之運作行為為「販賣、使用、貯存」;惟環保局經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管理系統查核發現有「製造」之運作行為及依貴公司105年10月份『間-甲酚』(凡立水)20~40%W/W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發現有『製造、輸出』之運作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和興路三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