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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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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10025
- 處分日期
- 2018/11/21
- 違規日期
- 2018/09/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5日15時許派員前往金寶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金寶山凱旋殿暨黎明閣新工程(96金建字第0829號),稽查時現場正進行銑孔作業中,查該業雖領有本局核發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惟施工期程已超過原削減計畫核准之期程而持續施工(97年8月28日至107年4月28日),未於規定期限內向本局辦理施工期程變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2項規定告發;另查同址榮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稽查時現場未作業,亦未發現有混凝土車將廢水隨意棄置致污染環境之情事,已囑業者確實遵守相關環保法規,本局爾後仍將不定期派員前往巡查以維護良好環境品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第1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一五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金山區西湖里西勢湖18號(中角段西勢湖小隊210-6及210-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