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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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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岡山印刷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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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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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80044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違規日期
- 2018/0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並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廠107年3月至4月銀及其化合物(總銀)(C-0108)、非有害性混合廢液(D-1599)、廢油墨(D-2405)及107年2月至3月以PET為片基材質的廢攝影膠片(D-22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107年1月至12月廢布(D-0803)申報於「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應申報為「平版印刷作業程序」(製程代碼:160002)且107年1月至2月漏報產出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